的確...社會的結構生了病....但相對的...在還未能給一些心理有問題或弱勢國民健全的教育和協助的狀況前...司法改革才是當務之急...死刑關乎人權,但贊成死刑的朋友會說...被殺害的無辜民眾的人權在哪?安居樂業的民眾我們的安全跟保障在哪?誰能回答?...我相信這是無解的題目...面對一些ㄧ心求死的罪犯判死刑也只不過會跟加速病態的犯罪惡化...因為死前殺一兩個人又有何差別...死刑可以廢除...但請政府把相關配套律令完整...判刑的本意應該有強而有力的嚇阻和處罰作用...當然有所紛爭的案例我們難以論斷...但無由來的傷害無辜的人,尤其是毫無反抗能力的幼童而言...難道我在法官面前表示有悔意...然後犯後良好假釋出獄後就算給了死者或家屬和社會一個交代了嗎?這對於一個生命來說...會不會太簡單了點...我們是人,之所以是人是我們有人性...但當你做了毫無人性的事情時...你就需要為你的行為負責。